青岛第五十九中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葛洪涛
副组长:郑旭先 钟云 李延亮
组 员:杨宝琴 王君君 黄斌 于丽娜 钱晶 赵迪及各教研组长、各班班主任 校医、食堂管理员、食堂负责人
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一)应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分队:
1、现场处置小队。由总务处主任和政教处主任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医务室、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校长于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卫生部门。
2、医疗救援小队。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医务室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3、思想工作小队。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学管处、团委、各专业部、班主任等参加,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有出现死亡病例时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校医,经确认后,立即停止出售该类食品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医务室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的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校长)。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用“催吐法”协助中毒学生吐出有毒物。校办或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政教处组织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处主任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办公室主任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校长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政教处主任组织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政教处主任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食堂经营人、食堂管理人员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8、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9、政教处、团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10、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总务处主任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13、办公室主任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设立专值电话:3865903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办公室牵头,总务处、医务室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医务室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如用于“催吐法”所需的温开水、一次性杯子、脸盆,检查床,被子,枕头等)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处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青岛第五十九中学防范食物中毒管理规定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师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时食物中毒,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食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 长:李长城 学校疑似食物中毒的第一责任人、报告人、负责全面指挥工作;
成 员:王凯红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落实人,对组长的工作指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杨宝琴 负责宣传存档工作;
孙琳涛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员,负责食堂学生救助管理工作;
焦旭海 后勤保卫工作;
级部长各班班主任 学生健康情况上报责任人;
校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人,报告人,负责健康教育、现场救护、协助调查。
食堂管理员 现场管理保护、协助调查。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三、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
1.把好采购关
(1)不采购腐败变质的食品(如已酸败的油脂,霉变、生虫、污秽等不洁的食品),不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不采购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2.把好贮存关
(1)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鼠药、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或碱面食用。
(3)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厨房、食品加工间和仓库要注意上锁,防止投毒。
(4)储存食品要在5℃以下,生、熟食品分开储存。
3.把好加工关
(1)蔬菜加工前要用食品清洗剂(洗洁精)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一般要洗3遍,温水效果更好;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水果宜洗净后削皮食用。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6)烹调四季豆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7)不吃生芽过多、黑绿色皮的马铃薯;生芽较少的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的芽眼,并将芽眼周围的皮削掉一部分。这种马铃薯不宜炒吃,应煮、炖、红烧吃。烹调时加醋,可加速破坏其中的有毒物质。
(8)将豆浆彻底煮开后饮用,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煮沸5分钟左右。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4.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
(1)食堂必须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食堂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要保持清洁。
(3)每餐要对供应的食品成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经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4)食堂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对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应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
5.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每年必须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堂管理人员每天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要求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的卫生操作行为要进行指导和监督,食堂从业人员要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要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学校每年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由于食用不洁食品或误食有毒、有害物质所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生要做到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店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要食用生食或外购散装的直接入口食品,以免导致胃肠道疾病。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