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此制度。

1.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学校成立评优评先推荐委员会。

2.制定实施方案并公布。根据省、市相关政策,以及当年度评先评优文件要求,制定学校评先评优方案并公布。

3.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公布评选方案,下发申请表格。

4.班级初评。班主任组织班级按要求进行评选。班主任负责上报班级推选结果。

5.定最终上报名单。

6.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候选人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