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气象灾害大气污染预防和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我校对灾害性天气和大气污染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气象灾害和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书记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工会主席
成员: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校医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天气,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灾害性天气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3)根据灾害性天气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学校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灾害性天气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灾害性天气大气污染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灾害性天气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安全等常识。
(7)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1.避免伤亡事件原则:事件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事件发生时由领导小组为主处理事件,其它在岗人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3.快速反应原则:相关人员在事件过程中必须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理。
4.尽可能减少损失原则。
5.各方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听从领导小组指挥,服从大局。
三、应急行动
遭遇灾害性天气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按此预案展开工作。
1.遇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应对准备。
2.遇到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预警信号时,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气象部门、环保部门实时发布的实况信息,自行决定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的范围。停止户外活动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调课,妥善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等活动;确需开展户外活动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并做好预防和准备工作应急处置。
3.遇到停课预警信号时,迅速与相关部门核实信息,并根据预警等级和范围,确定停课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学生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4.一旦发生其它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5.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防灾害性天气工作及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6.及时开展灾情调查,事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南区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