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查清学生去向,找回学生,维护学生安全。
组长:书记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工会主席
成员:中层干部、级部长、班主任
一、发现学生不在具体流程
(1)在教室学习期间
①每位任课老师进入教室后第一时间清点学生出勤情况;班主任每天到校后先进教室查看学生出勤情况。发现有学生未请假无故缺课一节,任课老师及时报到班主任,班主任马上联系家长,并及时把情况向政教处主任报告,主任及时问班主任是否联系其家长(主任在两节课后再了解学生到校情况)。
②未请假无故缺课两节及以上,由政教主任向德育副校长报告(四节课后由德育副校长再了解学生到校情况)。
③未请假无故缺课半天及以上,德育副校长向校长报告(校长在八节课后再了解学生到校情况,并在24小时后指令德育副校长向上级汇报)。
二、学校应当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
1、应当确认学生不在学校建筑物和校园内;
2、应当有同学、教师或保安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3、应当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去向;
4、应当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5、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6、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舞厅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三、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2、由政教处和班主任组织,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3、学生未到校24小时由德育副校长指令主任向派出所报警。
4、由校长指令德育副校长向中心校安全办报告,有关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四、学校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五、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由德育副校长向校长汇报,并和家长、学生三方沟通,避免类似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