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制定评价方案草案。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青岛新昌路小学学生发展手册》。
2.组织论证,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3.组织实施。
(1)组织学习:由学校组织培训班主任,将方案内容进行解读,然后由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学习。
(2)过程检查、反馈:各班级如实记录学生日常表现,及时反馈,督促学生改进。
(3)汇总表现,核算成绩:根据学生表现,以及学生所选层次,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成绩的核算。
4.公示评价依据材料。
班主任审核签字。班主任将学生的表现及成绩如实反馈给学生,学生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班主任审核签字。建立档案。将学生所有成绩及表现记录,记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