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太平路小学音乐学科测评细则(试用版)
1.歌曲演唱
要求:声音优美、圆润,气息连贯,节奏准确,能够有感情的表现出歌曲意境,表情自然,音乐表现力强。
根据学生演唱水平给予优秀、良好、达标的印章奖励。
2.音乐欣赏
(1-2年级)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感受乐器的音色,感知音的长短、能够听辨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能够初步感知音乐的主题旋律。
(3-6年级)能够听辨歌曲或乐曲的速度、力度、情绪、旋律等的不同变化。能够听辨音乐的主题旋律,能分辨不同的歌曲演唱形式。能够主动参与音乐,并用自己的喜欢的方式表现音乐。
3.器乐演奏
(1-2年级)
(1)感受乐器的音色,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2)能够正确的使用打击乐器,并能按照正确的节奏为歌曲伴奏,音色优美。
(3)能够自制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根据学生制作水平和演奏水平给予优秀、良好、达标的印章奖励 。
(3-6年级)
要求:吹奏音色优美,气息平稳、节奏准确,指法准确。能运用恰当的演奏方表现乐曲情绪。
根据学生吹奏水平给予优秀、良好、达标的印章奖励 。
4.课堂常规
上课不说话、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坐姿端正,不故意喊唱。聆听音乐时保持安静。
5.学具佩戴
上课时带好音乐书、竖笛、音乐评价手册、文具盒。
艺术特长加分项
1.参加学校音乐类社团加分
每月积极参与音乐社团活动,根据出勤和学习态度给予1-10分的加分奖励。
2.代表学校参加音乐类比赛并获得奖次:
区级比赛10分,市级比赛20分,省级比赛30分,国家级40分,世界级50分。
3.课外艺术学习加分
参加校外艺术考级,获得等级证书给予1—10分的奖励,每个级别加1分
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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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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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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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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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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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
(1-2年级)
(3-6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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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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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具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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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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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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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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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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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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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
(1-2年级)
(3-6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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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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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具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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