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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福林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预案

发表时间:2019-12-11阅读次数:309



青岛福林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预案

 

 

 

 


 

 

 

 

 

 

 

 

 

 

 

 

 

 

 

 

 

 

 

 

 

有关校园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罚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1.学校安全分管干部、班主任、副班主任共同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并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进行谈话,同时将此事件列入学校预防欺凌事件记录

2.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3.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写出检查  全校通报  记入学生学期成长记录评价

二、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

1.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

2.学校及时邀请金门路派出所警官共同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予以训诫,

工作有效开展。

3.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上报市南区教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