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电脑作品的通知
为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特邀请同学们积极参与、动手实践,完成电脑作品制作,学校评选出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区、市、省级比赛,颁发区、市、省级获奖证书。(该项比赛参加区、市、省级的只提交作品,无需要现场演示)
(一)评选项目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网页;
(二)“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再加工。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适合在通用的电脑显示器上显示。
提交的作品,除上报JPG文件外,还应提交该作品的源文件,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格式的文件。
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
2.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对角色和场景的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
动画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手法来表现主题。
提交的作品,除上报播放文件外、还应提交与作品制作软件相关的源文件和主要角色、场景、背景音乐等原始素材。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播放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作品播放时间应在2-5分钟之间。
3.网页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网页作品,一般在20个页面以上。
网页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网页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电脑屏幕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网页作品(非压缩文件)的大小不超过50MB。
(四)作品制作
1.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
2.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3.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作品主题、内容不限,有兴趣参加比赛的同学,请于6月6日前完成作品制作,交到微机室李老师或薛老师处。
李老师:159698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