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发挥专家型教师的指导、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推动学校的现代化发展,实现教育的2030目标,学校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有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 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化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
3.关心学校发展,能从学校全局出发全面考虑学校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4.担任教研组长3年以上(含3年)。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构成及产生办法。
教学委员会由3-5名学科教师组成,实行聘任制,任期一年,可连任。经过教研组提名,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通过,成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1. 对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指导学校科研工作的推进,优秀教研成果的推荐。
3. 发挥专家型教师引领带动作用,深入课堂一线听课。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4.委员会在教学分管领导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待遇。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的教学学术指导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教研组长职务,与教研组长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