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2.实验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3.管理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确保其性能良好。
4.任课教师按照教材认真辅导学生实验。若学生自主实验,提前填写“通知单”,由管理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5.实验课时,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解决实验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如调换仪器,补充药品等。
6.实验室要对学生开放,任课教师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进行科学探究性实验,管理员协助、指导学生实验。
7.任课教师使用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任课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仪器,要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8.实验课开始时,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实验课操作教育,并关注每位学生的实验操作过程,及时纠正问题,保证学生操作安全。
9.实验课结束前,任课教师应总结学生操作实验的情况,督促学生不断完善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过程。
10.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组长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