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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

作者:wpcms发表时间:2019-12-14 阅读次数:3035

教育科研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办学水平的具体体现,它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发展起着导向与推动作用。为了更好地面向二十一世纪,适应新时代对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使我校“出名师,成名校园教研出精品,培养出人才”,必须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群众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上级有关教科文件精神,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开展教育科研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特色学校的有力武器。树立“以科研为先导,向科研要质量”的意识,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学校教育科研,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整体素质。

第二条  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中的先导作用,把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列入各职能部门的常规工作,纳入学校教师的日常工作,每学期进行评估考核,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条件。

第三条  开展教育科研坚持“四化”:1. 群众化:校长带头,教师人人承担研究课题,形成深厚的教育科研氛围;2. 应用化: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重要问题,选择确立研究课题,突出实用性、价值性;3. 经常化:定期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有计划,有研究总结;4. 层次化:根据学校教改实际,将教育科研课题分三个层次(学校立项、市立项、市以上立项),分层实施、分类管理,重点突破,逐步推进;5. 规范化:对课题的申报、立项、审批、实施、总结及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奖、推广都有规范的制度,对每一立项课题建立管理档案。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四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管理教科研工作,学校成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

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1.从宏观上指导、审议学校教科研工作,以发展的眼光制定学校教科研的决策和规划。

2.督导教科室工作,审议每期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

3.协调全面,统一领导学校教科研工作。

第五条  教科室是学校行政职能处室之一,负责全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教科室工作职责:

1.坚持把教育科研作为以教师为主体的群众性教育科研,作为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联系的中介,使教育教学实践升华出反映规律、揭示本质的经验和理论。

2.积极研究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学校行政决策和教育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3.普及教育科研知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促进活跃的教育科研氛围的形成。

4.根据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和课题研究的实际状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充分发挥教育理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5.发动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加强群众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通过教育科研,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

6.认真做好本校教育科研的课题规划,做到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措施配套,不断推进,形成以研究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为主线的不同层次性的研究课题。

7.坚持把课题管理作为学校教育科研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对课题管理实行全程管理,包括选题阶段的立题论证、实施过程中的中期管理和后期成果鉴定与评价、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等主要阶段的各项内容。

8.认真总结教师中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9.开展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奖活动,表彰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先进课题组。

10.认真做好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及综合档案等管理,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1.有目的、有意识地搜集能为学校教育科研、教育决策、教育实践服务的情报信息,及时向教师介绍国内外教育改革动态,努力办好校刊。

12.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高学校教育科研投入的效益。

13.教科室主任须是一个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承担某课的主要研究任务。

14.参与对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及其它素质的评价。

第六条  学校课题组工作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2.组织本组教师集体研究、制定、完善课题研究方案,明确课题组成员的研究任务。

3.分学期制订课题研究计划,并认真实施。

4.组织本组教师定期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做到每次活动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

5.定期向学校教科室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有阶段性总结并认真做好课题结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6.扎实开展好每学期组内“三个一”活动(读一本理论书、开一堂研讨课、写一篇课题论文),评选组内教师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及时向校教科室推荐。

7.科学、规范地建立课题研究管理档案。

第七条  教科室主任、教科员工作职责

1.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计划,保证学校科研规范化运转,负责处理教科处日常事务工作。

2.普及教育科研知识。负责教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宣传、使用、定期组织教育科研讲座。

3.具体负责实验课题的管理,从申报、审定、实施到结题,做到档案齐全、资料完整、定期监测及时指导老师写出各级各类课题的实验报告。

4.负责组织科研论文的撰写工作,并向各级部门和报刊推荐。主持实验成果的评奖与校科研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

5.加强科研交流,立足校内,定期举行汇报交流,定期编印教师论文专辑。

6.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努力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科研中的作用,取得共襄樊,形成合力。

7.加强与上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树立学校形象。

8.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设计与布置,做好校长的参谋。

9.教科室副主任协助教科室主任工作。

第八条  课题组长工作职责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遵循教育科研规律,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的前瞻性、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中的先导作用。

2.定期组织本组教师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带领本组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科研。

3.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课题研究的原则,认真负责好本组课题的研究、实施、操作和资料管理工作。

4.主动加强与学校教科室及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本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出好成绩。

5.及时识别、发掘和总结本组课题研究的经验,组织指导本组人员撰写好课题研究论文,并积极向上推荐。

6.加强与教研组的协同作战,努力探索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途径的方法,积极地、有步骤地将信息技术引进课堂教学,为全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服务。

7.加强对本组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努力促使青年教师从实践型、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化。

8.加强自身业务进修,努力提高自己思想素质,教学业务素质和教育科研能力,发掘奉献精神和合作精神,争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带头人,教育理论和实践结合的探索者。

第九条  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职责

1.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理论学习,理解、掌握基本的教育科研方法;

2.积极参加学校教改实验,确立、申报研究课题、人人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积极参加课题组集体研究活动;

3.结合日常教学实践,努力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协助学校教科室、课题组完成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5.每学期上一堂研究课,读一本理论书,写一篇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