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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 网络舆情监管制度

作者:wpcms发表时间:2019-12-14 阅读次数:4013


一、 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科学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处置,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校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青岛第五十一中学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评论、博客、论坛、贴吧等。

三、领导机构

(一)网络舆情监管领导工作小组

 长:李长城(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赵瑞瑛(工会主席兼党支部副书记)、牛丽明(副校长)、张曙强(副校长)

成员:刘新茹(办公室主任)、江吉玲(教导处主任)、曲祚(政教处主任)、钱士勇(总务处主任)、王珺(团委书记兼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网络舆情监管领导工作小组,设立舆情信息监测员,承担相关舆情信息的日常收集、登记、分析、核实和上报。各处室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处室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

(二)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三)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对于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立即召开领导工作小组会,要求责任处室在规定期限内向办公室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处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情况特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应于规定期限内向办公室反馈表态性回复。

(四)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五)奖优罚劣,严格舆情考核。年底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表现优秀的处室进行表扬,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不予配合或敷衍了事的处室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五、处置

(一)舆情监控与搜集。网络舆情监员密切关注网络上涉及我校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并填写《青岛第五十一中学网络舆情监管记录表》。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分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处室、责任人等要求。

(三)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发现重要舆情后,及时召开领导工作小组会,要求相关责任处室迅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处室反馈回复材料后,办公室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四)档案留存。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处室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