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激活队伍活力,择优上岗,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确保学校办学质量与效益的全面提高。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度如下:
一、聘任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实绩优先的原则;
坚持从事的工作与聘任的岗位相一致,因岗设人,岗责结合,目标明确的原则。
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岗位数量和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进行聘任。
三、聘任依据:
按各类岗位的岗位考核标准执行,以年度考核为依据,以本校的工作需要,工作服从分配为准则。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四、聘任程序:
1、岗位考核:本着严格考核的原则,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每年7月底进行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直接关系该教师当年续聘。
2、岗位聘任: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征求各位教职工工作意愿,聘任期满后,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研究并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结合教学能力考核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续聘人员与学校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五、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一年。
六、双方履行的职责:
在聘任期内,校长不得无故解聘教职工,教职工不得无故辞聘。辞聘的按合同及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