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修订后经五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要学好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教育工作的论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热爱教育事业。做到“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弘扬五中精神,尽职尽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三、依法执教,坚持创新。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参加新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批改作业,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终身学习,诲人不倦,精于教书,乐于育人,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五、关心尊重后进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把学生撵出教室,不罚学生抄写作业。坚持无偿辅导学生,做到细心、耐心、无微不至,做学生良师益友,坚决不搞有偿家教。
六、坚持家访制度。坚持平常家访与假期家访相结合,尊重家长,经常保持同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
七、 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注重身教,不断加强个人师德修养,教师与学生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切磋,互相启发、相互激励,树教师良好形象。
青 岛 五 中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