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市南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严格规范从教行为,提升教师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建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并于2018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满意度导向,通过建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带动广大教师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
二、工作目标
(一)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讲、收受礼品礼金、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二)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为目标,着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严格教职工管理,严肃查处不服从管理,对学校规章制度置若罔闻,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
(三)以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区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三、工作措施
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期间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专项教育,进行一次专项排查,组织一次专项整改。
(一)开展一次专项教育。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将良好的师德师风内化于心。学习教育要求全员参加,坚持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1.重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34号)和《市南区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及2018年印发的关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系列文件、市南区教师师德八条红线等,领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的教育理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意识,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加强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教职工依法从教,学校依法治校。
3.强化新教师岗前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师德教育工作,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使教师的师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同步提升。
(二)进行一次专项排查。各单位要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职工工作态度问题、二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三是廉洁从教问题、四是有偿补课或在培训机构任教问题、五是推销教辅资料和经营社会培训机构问题、六是不公正对待学生问题、七是职称评审或岗位竞聘弄虚作假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违反师德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防止出现影响恶劣的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
(三)组织一次专项整改。各单位要对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对排查出的师德师风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宣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步骤
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从11月中旬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学习自查、整改建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
各单位一是要制定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要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广大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每位教职工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以及开展宣传发动的相关信息(200字以内)及2张代表性照片于11月23日(星期五)前通过AM报人力资源科窦春玲,区教体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各学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发动情况进行宣传。
(二)学习自查阶段(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
1.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完成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增强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确保教师遵规守纪。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清廉从教。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对本单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汇总。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组织每位教职工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认真自查反思,查找自身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本校教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整改建制阶段(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8日)
各单位要根据学习自查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重点整改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突出的教师,列为重点整改对象;对存在问题严重又整改不到位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根据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完善或重新制订相关师德师风的规章制度,逐步加强日常师德师风的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的整改措施(附件2)请于12月28日(星期五)前通过AM报人力资源科窦春玲。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切实提高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注重宣传,加强引导。要通过召开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多种方式,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报纸等形式,加强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及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对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存在严重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视情节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当年度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的推荐名额;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按照《市南区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联系,联系人:窦春玲,联系电话:88729262。
附件:1.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措施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单位:
附件2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整改措施
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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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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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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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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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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