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章页
学校管理
学校公告



会员登录

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11阅读次数:316



 

 

 

 

 

南教体〔2018〕13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

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民办学校: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精神,根据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发动,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宣传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区教体局将组织责任督学组成检查组,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单位要把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师德教育月期间与教师签订《“树师德、正师风”拒绝有偿补课承诺》(《承诺书》样稿见附件3)。各单位要成立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要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区教体局将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见附件4),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教师要按照大纲足额授课,决不允许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甚至鼓励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作为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于7月6日(星期五)前将专项活动工作情况报告报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按照《通知》要求,专项活动期间(3月16日至7月6日)实行“周报告”制度,局属学校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周报表》(见附件5)通过AM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窦春玲,人力资源科将于每周五下午15:00前通过“山东省教师管理平台系统-治理有偿补课周报告”专栏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联系。联系人:窦春玲,联系电话:88729262。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5号)

2.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树师德、正师风”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样稿

4.市南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邮寄地址

5.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周报表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2018316


附件2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轶强  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方凯  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区政府主任督学

    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于波  区教体局工会主席、区教育保障中心副主任

张拥军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宋玉晓  区教体局群众团体办公室主任(主持组织人事科工作)

郝广乐  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科长

曲海伟  区教体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懿冰  市南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区教体局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郝广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青岛******学校

“树师德、正师风”抵制有偿补课

承 诺 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我承诺:

一、自觉遵守《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执教,坚决抵制有偿补课。

二、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在工作期间、休息时间及节假日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四、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按照有关文件接受处理。

 

承诺人:

20183月  日 


附件4

 

市南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邮寄地址

 

投诉电话:8872926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电子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6号1209室(市南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

 

 

 

 

 

 

 

 

 

 

 

 

 

 

 

 

 

 

 


附件5

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手机: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周治理工作进展

情况

处理、处分参与有偿补课教师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职称

教师资格证

编号

获得的区级以上

荣誉

参与有偿补课情形

处分意见

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通过AM区教体局人力资源科窦春玲,查处通报情况需上传处分和通报文件,无处分情况也要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