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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山东省青岛第二十六中学

青岛第二十六中学籍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0-11-25 阅读次数:1128

我校学籍管理根据市南区学籍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

 

请假:

1.请假2以内的,请在班主任处留假条,并报备代主任,两周以上或长期请假的,请务必报何主任处,并到李珺老师这里办理请长假手续

2.出国未办理转出到国外手续(公派外出及已申请长假,有相关材料除外),联系家长,明确省市要求:按人籍一致原则:必须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否则学校将申请办理转出到国外。

3.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带学生外出就读。要求家长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请报备何主任家长写转学申请,学校领导审批到李珺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

 

1.学只能因病,需要家长提供连续3-6个月的治疗记录及医生的诊断证明,写出休学申请,校领导批准后,由李珺老师办理相关手续

2.休学期满,需要提供病历,证明孩子能正常上学,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休为一年,最早可提前3月办理

 

、九年级下学期面临会考,中,每3份左右会封闭学籍库不办理休学、转学手续,请大家务必跟家长解释清楚